《辽宁省“十四五”艺术发展规划》解读
为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十四五”艺术创作规划》《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辽宁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加快推进辽宁艺术繁荣发展,编制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二为”方向,坚持“双百”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立足铸就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文艺高峰,推动社会主义文艺高质量发展,创作更多接地气、传得开、留得下的优秀作品,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推进辽宁文化强省建设,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精神动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正确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坚持提升质量。
坚持艺术规律。
三、发展目标和主要指标
(一)发展目标
到2025年,艺术创作生产机制更加健全,优秀艺术作品和人才不断涌现,逐步实现从“高原”到“高峰”的跨越;国有艺术院团创造活力和内生动力不断增强,民营艺术团体发展繁荣有序;艺术活动丰富多彩,艺术传播力、影响力和竞争力进一步提升;文艺评价体系更加完善,文艺评论更加权威专业,文艺评奖更加科学有效。
(二)主要指标
重点推出30部左右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舞台艺术作品。
重点培训150名编剧、导演、音乐、舞台美术、评论等骨干人才和艺术院团领导干部。
重点推出50件左右优秀主题性美术作品。
四、推进新时代艺术精品创作
进一步加强艺术创作规划和艺术资源统筹,不断提高艺术创作组织化程度。围绕重大时间节点和重要领域,推出优秀新创作品,挖掘整理、复排提升传统(保留)剧目。
1.实施辽宁省重点舞台艺术创作扶持工程。
2.组织参加全国重大艺术创作工程和艺术活动。
3.实施优秀保留剧目复排提升计划。
五、打造辽宁艺术活动品牌
办好重大艺术活动,为优秀作品展示、交流搭建平台。进一步扩大艺术活动的品牌效应和社会影响力,促进各门类艺术均衡协调发展。
1.举办辽宁省第十二届艺术节。
2.打造节日艺术活动品牌。
3.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艺术展演活动。
4.举办各艺术门类和小型舞台艺术作品展演。
5.开展公益惠民演出活动。
六、参加全国重大艺术活动
按照国家艺术工作部署和要求,积极组织参加文化和旅游部等国家部委举办的一系列重大艺术活动,展示辽宁艺术创作成果,扩大辽宁艺术影响。
1、组织参加国内重大艺术活动。
2.组织参加国家美术发展和收藏工程。
七、造就高素质艺术人才队伍
完善文艺人才培养管理使用体制机制,培养一批德艺双馨的骨干人才,满足新时代文艺高质量发展需求。
1.通过组织进修培训培养艺术创作、表演、管理、评论等方面的骨干人才。
2.举办院团管理人员、舞台艺术主创人员和美术、书法、摄影创作人员培训班。
3.举办青年演员艺术表演赛和优秀艺术人才专场演出、作品展示等活动。
4.采取师带徒、通过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等方式培养青年艺术人才。
八、构建文艺评价体系
建立文艺评论工作协调机制,协同引导推动评论工作。注重发挥文艺评论在提升艺术创作质量方面的重要作用,完善和改进省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评奖。
1.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重要论述的学习研究。
2.结合重大艺术活动开展 “一戏一评”等重点评论活动。
3.举办艺术专题研讨会。
4.完善辽宁省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评奖。
九、扶持地方戏曲保护传承
加大对全省地方戏曲院团的扶持力度,特别是要加大对辽剧、海城喇叭戏、阜新蒙古剧、凌源影调戏等辽宁独有地方剧种的扶持力度,构建地方戏曲传承发展新生态。
1.扶持地方戏曲重点剧目创作。
2.举办和参加辽吉黑蒙四省区地方戏曲优秀剧目展演。
3.组织参加全国地方戏曲振兴发展重要活动。
4.举办辽宁省地方戏曲小戏展演。
十、加强艺术团体建设
落实中办、国办和国家部委要求,深化国有艺术院团改革,引导建设一批示范性、导向性、引领性新时代国有艺术院团。推进美术馆、画院建设。
1.研究制定《辽宁省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实施意见》《辽宁省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实施办法》。
2.推进美术馆、画院专业建设和行业管理。
十一、促进旅游演艺发展
着力推进全省旅游演艺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大力扶持展示辽宁民俗风情和地域文化的旅游演艺项目,打造有示范价值的旅游演艺品牌。
1.实施辽宁省旅游演艺扶持项目计划。
2.组织优秀旅游演艺作品展演。
十二、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
加大资金保障
强化集体创作
抓好任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