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盘锦市文化广电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锦市文化广电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预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预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八、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2018年度综合预算项目支出表
第三部分 盘锦市文化广电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锦市文化广电局部门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有关文化艺术与文物、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宣传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及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2.拟订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文物和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等领域的体制改革工作。
3.负责指导、管理全市文化艺术事业;规划、引导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加强公共文化体系建设;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促进各门类艺术发展;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组织参加省以上重大文化艺术赛事;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
4.拟订全市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负责全市文物考古、文物保护和博物馆工作。
5.负责文物和文化市场管理工作;负责依法组织查处文物违法行为,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的重大案件。
6.拟订全市新闻出版、印刷、复制、发行行业发展规划;协调全市图书发行系统业务建设;负责对网络书刊等业务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新闻单位记者证的监制管理和国内媒体在盘记者站的监管;指导并对从事出版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7.负责全市著作权管理和公共服务,代表市政府处理涉外著作权关系,查处有重大影响或跨区域以及涉外的著作权侵权盗版案件。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文化和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开展“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9.拟订全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科技发展规划并监督执行,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建设;管理全市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指导全市广播电视网络分级建设和开展工作;负责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指配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功率等技术参数;指导、管理全市电影发行和放映工作。
10.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服务机构和业务监管;监管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指导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规划和指导全市广播电视传输网络的数字化转化工作。
11.拟订全市文化市场发展规划,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市文化市场、文化场所、文化经营许可管理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指导并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工作。
12.拟订全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协调推进全市文化产业发展。
13.负责管理全市对外文化交流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如下:
1.办公室。拟订全市文化广电行业发展战略规划;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文书档案、信访、安全保卫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管理机关行政事务;管理本系统行政事业经费、国有资产、政府采购、内部财务审计、统计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工作。
2.党群人事科。负责全局党的思想政治宣传、组织建设,以及对群团工作的指导;负责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干部考核、选拔任用、职称审核、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本部门人事制度改革。
3.文化艺术科。编制实施文化艺术事业发展规划;管理全市文化艺术事业;指导全市文化艺术的业务建设和普及工作;组织实施文化艺术培训和全市重大文艺活动;指导艺术创作、研究与生产;协调指导文化艺术事业发展的结构和布局;组织管理全市对外文化交流工作。
4.文化产业科。拟订全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协调文化产业基地、项目建设及会展贸易;负责推进文化产业信息化;指导文化产业基地和市内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负责推进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负责指导文化产业协会工作;负责文物管理与文物保护及其他相关工作,指导协调文物管理和非遗保护工作。
5.新闻出版科。拟订全市新闻出版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监管图书发行单位,协调全市图书发行行业建设;负责对全市出版物、印刷、复制、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市场的管理;负责全市新闻单位记者证和在盘记者站的监管;负责凯发app官方网站的版权管理、宣传并依法调解著作侵权纠纷;负责本系统法制建设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及市场执法等工作。
6.影视传媒科。负责对广播电视制作播出机构业务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全市互联网视听节目和卫星传送方式引进的电视节目监督管理;管理全市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指配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功率等技术参数;负责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安全播出的技术监管;管理电影放映工作,组织实施农村电影公共服务工程。
所属二级单位设置如下:市文化综合执法大队、市图书馆、市少儿图书馆、市群众艺术馆、市文化艺研创作室、市文物管理办公室、市少数民族文化艺术馆、市监测台、辽河碑林管理处和市艺术团(已转企)共计10家。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关于批复2018年市本级部门综合预算的通知》(盘财预发[2018]15号)要求,纳入盘锦市文化广电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包括:
1.市文化综合执法大队
2.市图书馆
3.市少儿图书馆
4.市群众艺术馆
5.市文化艺术创作研究室
6.市文物管理办公室
7.市少数民族文化艺术馆
8.市监测台
9.辽河碑林管理处
10.市艺术团
第二部分 盘锦市文化广电局
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公开01表: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公开02表:2018年度收入预算表
公开03表:2018年度支出预算表
公开04表: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公开05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公开06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公开07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公开08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公开09表:2018年度综合预算项目支出表
第三部分 盘锦市文化广电局
2018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18年市本级部门综合预算的通知》(盘财预发[2018]15号)要求:
1.收入预算3435.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435.24万元,非税收入1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xxx万元,下级上解收入xxx万元。
2.支出预算3435.2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40.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5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07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xxx万元,资本性支出13万元,对企业补助xxx万元,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xxx万元,其他支出xxx万元。
3.与2017年度预算比,收入增加1008.97万元,增长29.37%,原因是1.行政事业医疗保险单位代缴资金和住房公积金单位补贴部分下沉到各单位;2.公务费定额标准调整了;3.个人取暖费由暗补变明补了;4.2018年增加了二级单位——辽河碑林管理处;5.市歌舞团转企改制扶持资金及财政对农村电影放映补贴配套资金2018年也在我部门填列。支出增加1008.97万元,增长29.37%,原因同上。
与2017年度预算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08.97万元,增长29.37%,原因是1.行政事业医疗保险单位代缴资金和住房公积金单位补贴部分下沉到各单位;2.公务费定额标准调整了;3.个人取暖费由暗补变明补了;4.2018年增加了二级单位——辽河碑林管理处;5.市歌舞团转企改制扶持资金及财政对农村电影放映补贴配套资金2018年也在我部门填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08.97万元,增长29.37%,原因同上。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5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xx万元,公务接待费xx万元,执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xx万云,公务用车运行费54.5万元)。
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比2017年度增加14.30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14.30万元,原因是公务用车定额标准按照规定调整了。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预算68.57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71万元,下降0.01%,主要原因是公务费定额按规定增加的基础上,因办公地址搬迁,办公楼取暖费取消。其中:办公费11.45万元、印刷费3.5万元、水费6万元、电费10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2万元、会议费xx万元、培训费xx万元、招待费xx万元、福利费0.35万元、交通费5万元、其他交通费23.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xx万元。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18年市本级部门综合预算的通知》(盘财预发[2018]15号),支出预算中政府采购预算xxx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70万元。
分项目如下:
1.送文化下乡:15万元
2.新闻出版审读费:7万元
3.高雅艺术展演:10万元
4.文化大院物业管理费:38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资产总额43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87万元,固定资产2601万元,在建工程xxx万元,无形资产xxx万元。固定资产中共有房屋面积9091.06平方米,价值767万元;共有车辆10辆(一般公务用车6辆,其他用车4辆),价值172万元;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xx台,价值xxx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661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款)建设项目贷款贴息(项):反映根据国家规定用于特定建设项目及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中西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设施贷款的财政贴息支出。
32. 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4.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